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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以租代买的法律风险

案例:以租代买的法律风险

来源:中国房产纠纷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3-10-04 13:23:56    浏览次数:463 次

城市的房价不断攀升,让一些够买不起房屋的人群盯上了城市周边的房产。但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农村住宅不得向本村以外的人出售,于是有人挖空心思去钻法律空子,既然不能买,就签订长期租赁合同,以租赁的形式达到长期使用房屋的目的。

然而这样的方式可行吗?这类租房合同的效力如何呢?

近日,在北京打工的张先生与大兴区的赵某达成了协议:张先生以每年三万元的房租,承租赵某的一处房产50年;房屋面积约80平方米;房租一次付清;租赁期满后双方无条件续期50年。当地村民多以这种形式出租房屋,大家心里也都明白,这就是一则只有自己心里才清楚的买卖合同。

但这种形式是合法呢?是否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呢?

本所律师认为,这是一种以租代买的行为,仔细分析会发现,二人可能会“聪明反被聪明误”。仅从租赁期限来看,期限为50年的租赁协议(合同)看似在钻法律的“漏洞”,想躲避“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房”的法律规定,表面上好像是在租赁房屋,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这就意味着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50年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20年后,如果赵某或者其继承人想收回房屋,张先生是不能够根据该合同受到法律保护的。从合同本身来看,这种名为租赁实为买卖的形式,因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一旦产生纠纷,法院很可能会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认合同无效,届时双方均可能因此产生损失,到时也许就悔之已晚了。

本所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或租赁房屋时要慎重考虑,不要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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