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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过后,北京10天出台9政策严控楼市:断绝所有炒房可能

两会过后,北京10天出台9政策严控楼市:断绝所有炒房可能

来源:中国房产纠纷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7-03-28 16:18:04    浏览次数:417 次

       两会上提出的一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道出了人们的心声,给予了人们新的希望。随后,北京市政府及相关单位,从2017年3月17号开始到3月27号,十天内的时间出台九次楼市调控政策,涉及首付比例、贷款利率、非京籍购房纳税标准、过道学区房、学位划分……紧接着配以严格的突击检查,“几乎断绝了所有炒房的可能”。

3月17日北京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要求,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

3月22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规范商品房经营企业价格行为的提醒书》要求,商品房经营者要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3月23日晚,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联合对外发布,不具备居住条件的过道、车库、廊道等异形房,将执行“三不政策”:在不动产登记中一律不能单独办理过户等转移登记;在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环节一律不能办理落户;在子女就学环节一律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3月24日,央行营管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3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明确,在建在售“商办(商业和办公)”项目不得卖给个人;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并对商办项目的规划和商住项目再次销售等作出严格界定。

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旨在通过政府这只”看不见的手“调解失控的房价。新政策的实施利国利民,给予炒房者以沉重打击。本轮调控的目标可以归纳为三句话:刚需买得起,换房需谨慎,炒房不划算。本轮调控后,北京等一线城市及其周边的小城市供需状况将会有所改善,楼市将有望趋于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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